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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质函【2008】27号文件要求: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特别贡献的产品,在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目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特别列入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请各市局认真调查本辖区企业情况,将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申报要求(企业拥有商标5年以上,在同行业全国排位靠前等),并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有特别贡献的企业和产品名单于5月28日前上报省局质量处,并将该企业和该产品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所做出的特别贡献,形成单行材料,随名单上报省局质量处,省局将选取部分重点产品上报国家局,争取列入中国名牌今年新增目录中。 另:国家质检总局在产品质量符合中国名牌产品要求的前提下,对四川、甘肃、陕西等受灾省份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倾斜。请各市局通知已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利用好国家质检总局的倾斜政策。 特此。 联系人:高亭 联系电话/传真:029-87292826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前大楼八楼37号 邮政编码:710006 QQ:214874908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