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近期向社会公布了新认定的名牌企业名单,一些单位借机以各种理由向企业索取费用,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严正声明:

  一、陕西省名牌产品的申报、认定、公告及其标志,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 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从来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从事名牌产品的宣传及调查活动。

  三、 根据省政府第93号令《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的规定,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负责省名牌产品申报、认定和管理协调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省名牌产品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社会其他机构或个人,违反规定,擅自开展或变相开展名牌、品牌产品认定或评比活动的单位或组织,由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限期退还向企业收取的费用,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29—87294632

    特此声明

  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