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号)
重新认定的1995-1999年陕西省名牌产品名单


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

  为推进我省名牌战略的实施,引导和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做贡献,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各市名牌战略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推荐,组织专家对1995-1999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陕西省名牌产品”进行了复查,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复查结果经新一届陕西省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决定重新认定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142家企业生产的“三捷”牌沥青混凝土摊铺机等170个产品为“陕西省名牌产品”(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为200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第18条 “未获得名牌产品称号、被暂停或者取消名牌产品称号、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使用或者继续使用名牌产品标志。” 的规定,1995-1999年期间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未在本次公告名单之列的,不得继续使用“陕西省名牌产品”标志。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四月一日

附:重新认定的1995-1999年陕西省名牌产品名单